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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今日,接省学位办转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矿业工程等4个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近年来,在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之前的申报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正如党委书记田银华所说,“获得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是上级有关单位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结果,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是我校学科建设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校走向更高层次和迈向更高水平;将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引领、促进和提升学校各方面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校长刘德顺教授表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及学科的获得,是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如何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如何提升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地位,是我们下一步要切实做好的重要工作。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