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机构职责
1.负责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与办学定位;
2.负责组织学校中长期和阶段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修订;
3.负责协调学校专项发展规划编制与修订;
4.负责指导学院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5.负责学校有关部门制定的人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学科、专业设置及校内发展建设等具体规划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6.负责跟踪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研究国家、省高教政策,调研相关高校办学经验,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7.负责学校发展规划重要会议的相关讲话;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