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已经在国家学位办网页上公布,现予转发(详见附件)。我校的 申报工作早在 6 月已经提前启动,本次具体申报、遴选及推荐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将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制定并及时下发。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对照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开展填报《 2013 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及各项相关工作 。 附件:
|
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2013】37号) |
|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
|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
|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
|
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doc |
|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限额.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