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校级学术创新团队:
为总结校级创新团队建设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促进和加强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关于在重点学科中建设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校级学术创新团队建设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请各校级学术创新团队对照《关于在重点学科中建设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见附件1)考核目标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近三年(2012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的建设成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说明及要求
1.各校级学术创新团队应全面客观地总结近三年的建设成果及建设经验,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2),自查报告统计数据表中所填内容必须是本团队成员所取得的成果。有关支撑材料(可以是电子版)留学院备查。校级学术创新团队成员一览表见附件3。验收工作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由团队所属学科带头人审核。
2.请将上述纸质材料3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于2015年5月10日下班前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地址:综合办公楼:523 联系电话:58290485。 邮箱:313@hnust.edu.cn
附件:1. 关于在重点学科中建设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
| 2. 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
| 3. 校级学术创新团队成员一览表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