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为了提高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审核效率,现将报销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1 、省级、校级重点学科经费由学科带头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到学科建设处复核、登记并签字,再到财务处报销。 2 、省级、校级创新团队经费由经手人、证明人(经手人、证明人必须是团队成员)签字后,经团队带头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到学科建设处复核、登记并签字,再到财务处报销。 3 、如学院主管领导有变动,请及时报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4 、其它事项按原有规定继续执行。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