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学科及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2]619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重点学科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重点学科对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形成《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要求见附件2)。 2 、认真学习填表说明并填写《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附件3)。 3 、 各学科在填报《湖南省 “十二五”重点 学科年度检查表》时,表中的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 12 月 10 日 前交学科处。 4 、所有材料请从学科处网页下载,并将自查报告、年度检查表于 11 月 30 日 前将纸质版一式 3 份和电子版交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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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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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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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 |
2012年11月9日